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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下場打球時,對於「辨認球」,在規則12-2裡有明確的規範。

比方說你認為這一顆球是你的球,但你無法看到你的識別記號,在告知你的記分員或對手後,你可以標示球位,並且揀起該球,以辨認它。


而對於能不能擊打該球,在規則13-2裡也有明確的規定。

依球之球位所處之狀態去打該球。除了在正當地採取站位時或揮桿打擊時之外,你不能:

1) 移動、彎曲或折斷任何固定物或生長物,或

2) 壓下任何東西,以改善你的球之球位所處的狀態、你的預定站位之範圍或預定揮桿之範圍或擊球線。


當球碰到障礙時,也有規則13-4可以去檢視。

假如你的球是在沙坑內或水障礙內,請不要:

1) 在你下桿之前,以你的手或球桿碰觸任一種障礙的地面或碰觸水障礙內之水,或

2) 移開鬆散妨礙物。


如果你打錯了對手的球,也有規則15-3規定。

如你打了錯誤球:

1) 在比洞賽你輸該洞;

2) 在比桿賽你招致二桿之處罰,然後你必須以打正確的球來更正錯誤。


今天就說到這裡。程教練祝你打球順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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